淋雨試驗一般在
上海淋雨試驗箱中完成,該試驗箱適用于以自然條件為基礎所進行的人工淋雨試驗,不帶有強風速的降雨,不考慮試樣的高溫及雨水溫度差所引起的大量進水。
淋雨試驗主要用于確定:
1.保護罩或保護殼防止滲雨的有效性;
2.設備在淋雨暴露期間或之后滿足其性能要求的能力;
3.設備由于淋雨造成的物理損壞;
4.雨水排除系統是否有效。
淋雨試驗箱適用于各種外殼防水試驗、IP等級防護試驗如汽車燈具、信號裝置、外部照明燈具、電機等,滿足IPX3、IPX4的防護等級要求。
淋雨試驗箱試驗時的水溫水壓要求如下:
1.水溫
一般情況下,較大降雨強度出現在溫度較高的夏季,但由于降雨時,雨水能調節溫度,因而降到地面的雨水溫度不會太高,根據標準試驗條件進行試驗時,則對水的溫度可不必進行控制,但水的溫度應盡量接近被試產品的溫度,以減少被試產品內部產生冷凝水的可能。一般試驗用水的溫度應為15℃±10℃。
2.水壓
淋雨試驗箱壓力是靠自來水供給的,有時壓力大,有時壓力小,波動性很大,不能滿足標準規定的供給產品的水壓,所以特別設計了積水穩壓裝置。不但能源源不斷地供給水,而且能定期保持試驗需要的規定水壓,保證試驗在正常的水壓下進行。總之,燈具外殼防護等級試驗參數是以多年來氣象資料作為依據,并盡可能地模擬較嚴酷的自然條件,同時適當考慮試驗的加速性和重復性來考核產品的。